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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资改革再进一步:8部门联合发文力挺国有跨国公司

2014-02-13 08:43:57

  上海日前公布了未来5年加快培育国有跨国公司的系统性部署。《意见》称,将探索运用国资收益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重点支持列入上海国有跨国公司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布局。

  上海日前公布了未来5年加快培育国有跨国公司的系统性部署。

  记者了解到,2月11日,由上海市商务委、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外办、市金融办、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上海国有跨国公司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该《意见》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意见》提出,上海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拓展能力、资源配置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品牌运营能力的国有跨国公司。

  有分析人士认为,“走出去”是上海国有公司改善企业治理的重要途径,不仅有利于国有经济转型升级,更能利用好国际资源开展技术创新。

 

上海国资国企出海“觅食”

 

  上海的国资整合不仅包括了未完成整体上市的公司加速证券化进程,也包括了大产业集团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要进一步做优做强、做专做精,必须依靠“走出去”。作为国资重镇,上海的国资国企出海“觅食”也成为了区域国资新一轮“走出去”的缩影。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上海此次联合发文,将加大对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力度,措施包括:投资合作核准手续将简化;重点培育名单上的企业可申办“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入有效”任务批件和港澳一年或半年内多次往返通行证;专项资金支持加大,鼓励企业争取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打造全方位“走出去”服务平台等。

  “上海当下正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的考验,贸易与消费格局将出现重大转变,承载城市发展重任的国有资本理应做出调整。目前,企业发展普遍处于瓶颈期,原因在于创新基因难以实现、难以释放。为此,政府通过制度创新,吸取海外成功经验是可行的路径。”易贸资讯宏观分析师马泓认为。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提出,未来3~5年,上海要形成5~8家达到商务部“中国非金融类跨国公司100强”入围标准的跨国公司(按照当年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境外企业资产总额和境外企业销售收入三个指标确定),8~10家境外资产和营销额占比较高的跨国经营企业。

  沪上一金融行业人士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的国企虽然已经很强大,但是跟国外一些跨国企业相比,竞争力还是不够强。要想在海外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企业应该做好内功。比如,大型企业应仔细观察竞争对手在国际市场上如何出兵,洞察其可能的发展方向。此外,人才的培养也是“走出去”的根基。

 

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该《意见》还将以企业集团的跨国指数、当年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境外企业资产总额、境外企业销售收入等指标为标准,提出上海市重点培育企业名单,由上海市国资监管机构等予以重点支持。

  一些有预见性的上海国有企业早在10多年前就已开始踏上“走出去”的道路。作为上海国资系统里“走出去”力度最大的一家,近年来,光明集团先后在海外收购了数家企业。马泓对记者分析指出,“从近期光明集团高管已赴以色列洽谈收购当地最大食品生产商控股权的项目来看,可见作为消费领域的重要企业,市场需求的转变正倒逼企业加快转型。”

  除了光明集团外,上海本地房产国资大鳄绿地集团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过程中,动作幅度也较大。2012年10月30日,总投资达9亿美元的中国在韩最大房地产投资项目绿地旅游健康城开工奠基。除了做传统的房地产项目外,近日,绿地集团还与洲际酒店集团签署协议,将合作打造美国洛杉矶市中心高端商务酒店。同时,绿地旗下奢华酒店品牌“铂瑞”(Primus)亦将登陆悉尼市中心,绿地国际酒店管理集团亦成为首个落户悉尼发展的中国酒店集团。
此前新华网报道称,据分析人士透露,上海国资未来或将组建2~3家国有投资公司,不排除在海外市场进行资本运作。

  除此之外,在培育跨国经营主体,促进“走出去”企业做强做专方面,《意见》还提出,应提升企业跨国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成立由社会专业中介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政府部门组成的项目后评价委员会,建立起境外项目后评价机制等六个方面来加强对“走出去”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

 

境外投资将实行备案制

 

  在改善政策与服务环境,加大对企业跨国经营的支持力度方面,上海市国资监管机构将简化境外投资合作核准手续,对市属企业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将实行备案制。

  《意见》指出,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进一步简化投资合作核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上海市境外投资核准部门根据国家对境外投资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企业境外投资的新情况、新形势和实际需求,简化审核程序,尽快向登记备案制过渡,推进境外投资便利化。

  此外,《意见》提出将为企业人员因公出国(境)提供便利。主要包括:对上海市国资监管机构党委管理的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因公出国(境),逐步实行报备制度。已列入本市国有跨国公司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办“一次审批,一年内多次出入有效”任务批件和港澳一年或半年内多次往返通行证,鼓励这些企业申请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即APEC商务旅行卡)。

  在资金方面的支持,《意见》亦特别提出加大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力度和加强对“走出去”项目的外汇金融支持两项。

  《意见》称,将探索运用国资收益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重点支持列入上海国有跨国公司重点培育名单的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和布局。此外,未来上海还鼓励本市国有企业及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大中型境外投资合作项目争取外汇储备委托贷款。探索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或参与“走出去”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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